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夏季达沃斯论坛这一重要的、高规格的国际性会议上,提出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五大幸福产业”的概念,旅游业还被置于“五大幸福产业”之首。
而今年的全国旅游会议上又明确将旅游业列为“五大幸福产业”之首。

作为“幸福产业”,旅游业如何让人们更有“幸福感”?
“幸福产业”的定性,要求我们不能只把旅游业看作是赚钱的产业,更要将旅游业看作是一个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民生产业、惠民产业。
“幸福产业”不仅是“产业”,更要“幸福”。也正是因为“幸福”,才使这五大产业与其他产业有本质上的区别。
“幸福产业”实际上是现代社会民本、民生思想在经济领域的直接体现。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一直把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旅游的本质就是要让人们通过观光、休闲、度假等体验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陶冶情操、实现精神愉悦。
旅游是人类生活过程中最重要的精神消费过程,早在1980年召开的世界旅游大会上,世界旅游组织通过的旅游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明确指出:旅游是人的基本权利,旅游是人类实现自我精神解放的重要途径。
因此,作为一个以“幸福”来定性的产业,旅游业的发展诉求,实际上既包括了经济方面的,也包括社会方面的。
首先,旅游业作为具有高关联度、高融合度的现代综合产业,要在全域旅游发展理念的指导下,通过“旅游+”实现对整个社会经济的牵引和拉动作用。
其次,要转变发展理念,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推动旅游业由单一经济导向向社会化导向转变,使旅游业成为更加贴近百姓的幸福产业。
再次,要建设平等、公益的社会旅游发展机制,全面推进旅游权利的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