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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我市确定公民道德建设示范点(2003年01月07日)
市委宣传部近日下发通知,确定了19个单位为全市公民道德建设示范点。 《通知》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各部门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建设先进文化的高度,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涌现出了一大批公民道德建设成效显著的部门、行业。为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层层推荐、严格考评、优中选优的基础上,确定了以下19个单位为全市“公民道德建设示范点”: 1.日照市实验小学 2.日照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3.山东省通信公司日照市分公司烟台路营业厅 4.山东移动通信公司日照分公司海曲路营业厅 5.日照市邮政局海滨三路支局 6.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港大队 7.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事局 8.204国道日照收费处 9.日照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10.日照市中医院 11.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 12.日照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13.东港区陈疃镇 14.莒县自来水公司 15.莒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16.五莲县第一中学 17.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 18.岚山办事处国家税务局 19.日照经济开发区中学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确立公民道德建设示范点为契机,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先进经验,认真扎实地组织好公民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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